1 論 到 從 起 初 原 有 的 生 命 之 道 、 就 是 我 們 所 聽 見 所 看 見 、 親 眼 看 過 、 親 手 摸 過 的 .

2 ( 這 生 命 已 經 顯 現 出 來 、 我 們 也 看 見 過 、 現 在 又 作 見 證 、 將 原 與 父 同 在 、 且 顯 現 與 我 們 那 永 遠 的 生 命 、 傳 給 你 們 . )

3 我 們 將 所 看 見 、 所 聽 見 的 、 傳 給 你 們 、 使 你 們 與 我 們 相 交 、 我 們 乃 是 與 父 並 他 兒 子 耶 穌 基 督 相 交 的 .

4 我 們 將 這 些 話 寫 給 你 們 、 使 你 們 〔 有 古 卷 作 我 們 〕 的 喜 樂 充 足 。

5   神 就 是 光 、 在 他 亳 無 黑 暗 . 這 是 我 們 從 主 所 聽 見 、 又 報 給 你 們 的 信 息 。

6 我 們 若 說 是 與   神 相 交 、 卻 仍 在 黑 暗 裡 行 、 就 是 說 謊 話 、 不 行 真 理 了 .

7 我 們 若 在 光 明 中 行 、 如 同   神 在 光 明 中 、 就 彼 此 相 交 、 他 兒 子 耶 穌 的 血 也 洗 淨 我 們 一 切 的 罪 。

8 我 們 若 說 自 己 無 罪 、 便 是 自 欺 、 真 理 不 在 我 們 心 裡 了 。

9 我 們 若 認 自 己 的 罪 、   神 是 信 實 的 、 是 公 義 的 、 必 要 赦 免 我 們 的 罪 、 洗 淨 我 們 一 切 的 不 義 。

10 我 們 若 說 自 己 沒 有 犯 過 罪 、 便 是 以   神 為 說 謊 的 . 他 的 道 也 不 在 我 們 心 裡 了 。

1 论到太初就已经存在的生命之道, 就是我们所听见, 亲眼所看见, 仔细观察过, 亲手摸过的;

2 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 我们见过了, 现在也作见证, 并且向你们宣扬这本来与父同在, 又向我们显现过的永远的生命。

3 我们把所看见所听见的向你们宣扬, 使你们也可以和我们心灵相通。我们是与父和他的儿子耶稣基督心灵相通的。

4 我们写这些事, 是要使我们的喜乐充足。

5 神是光, 在他里面毫无黑暗; 这就是我们从他那里听见, 现在传给你们的信息。

6 我们若说自己与他心灵相通, 却行在黑暗里, 就是说谎话, 不实行真理了。

7 我们若行在光中, 像他在光中一样, 就彼此心灵相通, 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洁净我们脱离一切罪。

8 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罪, 就是自欺, 真理就不在我们里面了。

9 我们若承认自己的罪, 神是信实的、公义的, 必定赦免我们的罪, 洁净我们脱离一切不义。

10 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 就是把 神当作说谎的, 他的道就不在我们心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