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 們 存 活 於 世 的 日 子 、 在 耶 和 華 你 們 列 祖 的 神 所 賜 你 們 為 業 的 地 上 、 要 謹 守 遵 行 的 律 例 、 典 章 、 乃 是 這 些 .
2 你 們 要 將 所 趕 出 的 國 民 事 奉 神 的 各 地 方 、 無 論 是 在 高 山 、 在 小 山 、 在 各 青 翠 樹 下 、 都 毀 壞 了 。
3 也 要 拆 毀 他 們 的 祭 壇 、 打 碎 他 們 的 柱 像 、 用 火 焚 燒 他 們 的 木 偶 、 砍 下 他 們 雕 刻 的 神 像 、 並 將 其 名 從 那 地 方 除 滅 。
4 你 們 不 可 照 他 們 那 樣 事 奉 耶 和 華 你 們 的 神 。
5 但 耶 和 華 你 們 的 神 從 你 們 各 支 派 中 、 選 擇 何 處 為 立 他 名 的 居 所 、 你 們 就 當 往 那 裡 去 求 問 .
6 將 你 們 的 燔 祭 平 安 祭 、 十 分 取 一 之 物 、 和 手 中 的 舉 祭 、 並 還 願 祭 、 甘 心 祭 、 以 及 牛 群 羊 群 中 頭 生 的 、 都 奉 到 那 裡 .
7 在 那 裡 、 耶 和 華 你 們 神 的 面 前 、 你 們 和 你 們 的 家 屬 、 都 可 以 喫 . 並 且 因 你 手 所 辦 的 一 切 事 、 蒙 耶 和 華 你 的 神 賜 福 、 就 都 歡 樂 。
8 我 們 今 日 在 這 裡 所 行 的 、 是 各 人 行 自 己 眼 中 看 為 正 的 事 、 你 們 將 來 不 可 這 樣 行 .
9 因 為 你 們 還 沒 有 到 耶 和 華 你 神 所 賜 你 的 安 息 地 、 所 給 你 的 產 業 。
10 但 你 們 過 了 約 但 河 、 得 以 住 在 耶 和 華 你 們 神 使 你 們 承 受 為 業 之 地 、 又 使 你 們 太 平 、 不 被 四 圍 的 一 切 仇 敵 擾 亂 、 安 然 居 住 .
11 那 時 要 將 我 所 吩 咐 你 們 的 燔 祭 平 安 祭 十 分 取 一 之 物 、 和 手 中 的 舉 祭 、 並 向 耶 和 華 許 願 獻 的 一 切 美 祭 、 都 奉 到 耶 和 華 你 們 神 所 選 擇 要 立 為 他 名 的 居 所 。
12 你 們 和 兒 女 、 僕 婢 、 並 住 在 你 們 城 裡 無 分 無 業 的 利 未 人 、 都 要 在 耶 和 華 你 們 的 神 面 前 歡 樂 。
13 你 要 謹 慎 、 不 可 在 你 所 看 中 的 各 處 獻 燔 祭 。
14 惟 獨 耶 和 華 從 你 那 一 支 派 中 所 選 擇 的 地 方 、 你 就 要 在 那 裡 獻 燔 祭 、 行 我 一 切 所 吩 咐 你 的 。
15 然 而 在 你 各 城 裡 、 都 可 以 照 耶 和 華 你 神 所 賜 你 的 福 分 、 隨 心 所 欲 宰 牲 喫 肉 、 無 論 潔 淨 人 、 不 潔 淨 人 、 都 可 以 喫 、 就 如 喫 羚 羊 與 鹿 一 般 。
16 只 是 不 可 喫 血 、 要 倒 在 地 上 、 如 同 倒 水 一 樣 。
17 你 的 五 穀 、 新 酒 、 和 油 的 十 分 之 一 、 或 是 牛 群 羊 群 中 頭 生 的 、 或 是 你 許 願 獻 的 、 甘 心 獻 的 、 或 是 手 中 的 舉 祭 、 都 不 可 在 你 城 裡 喫 、
18 但 要 在 耶 和 華 你 的 神 面 前 喫 、 在 耶 和 華 你 神 所 要 選 擇 的 地 方 、 你 和 兒 女 、 僕 婢 、 並 住 在 你 城 裡 的 利 未 人 、 都 可 以 喫 、 也 要 因 你 手 所 辦 的 、 在 耶 和 華 你 神 面 前 歡 樂 。
19 你 要 謹 慎 、 在 你 所 住 的 地 方 、 永 不 可 丟 棄 利 未 人 。
20 耶 和 華 你 的 神 照 他 所 應 許 、 擴 張 你 境 界 的 時 候 、 你 心 裡 想 要 喫 肉 、 說 、 我 要 喫 肉 、 就 可 以 隨 心 所 欲 的 喫 肉 。
21 耶 和 華 你 神 所 選 擇 要 立 他 名 的 地 方 、 若 離 你 太 遠 、 就 可 以 照 我 所 吩 咐 的 、 將 耶 和 華 賜 給 你 的 牛 羊 取 些 宰 了 、 可 以 隨 心 所 欲 在 你 城 裡 喫 。
22 你 喫 那 肉 、 要 像 喫 羚 羊 與 鹿 一 般 、 無 論 潔 淨 人 、 不 潔 淨 人 、 都 可 以 喫 。
23 只 是 你 要 心 意 堅 定 不 可 喫 血 、 因 為 血 是 生 命 、 不 可 將 血 〔 原 文 作 生 命 〕 與 肉 同 喫 。
24 不 可 喫 血 、 要 倒 在 地 上 、 如 同 倒 水 一 樣 。
25 不 可 喫 血 、 這 樣 、 你 行 耶 和 華 眼 中 看 為 正 的 事 、 你 和 你 的 子 孫 就 可 以 得 福 。
26 只 是 你 分 別 為 聖 的 物 、 和 你 的 還 願 祭 、 要 奉 到 耶 和 華 所 選 擇 的 地 方 去 。
27 你 的 燔 祭 、 連 肉 帶 血 、 都 要 獻 在 耶 和 華 你 神 的 壇 上 . 平 安 祭 的 血 、 要 倒 在 耶 和 華 你 神 的 壇 上 . 平 安 祭 的 肉 、 你 自 己 可 以 喫 。
28 你 要 謹 守 聽 從 我 所 吩 咐 的 一 切 話 、 行 耶 和 華 你 神 眼 中 看 為 善 、 看 為 正 的 事 、 這 樣 、 你 和 你 的 子 孫 就 可 以 永 遠 享 福 。
29 耶 和 華 你 神 將 你 要 去 趕 出 的 國 民 、 從 你 面 前 剪 除 、 你 得 了 他 們 的 地 居 住 .
30 那 時 就 要 謹 慎 、 不 可 在 他 們 除 滅 之 後 、 隨 從 他 們 的 惡 俗 、 陷 入 網 羅 、 也 不 可 訪 問 他 們 的 神 、 說 、 這 些 國 民 怎 樣 事 奉 他 們 的 神 、 我 也 要 照 樣 行 。
31 你 不 可 向 耶 和 華 你 的 神 這 樣 行 、 因 為 他 們 向 他 們 的 神 、 行 了 耶 和 華 所 憎 嫌 所 恨 惡 的 一 切 事 、 甚 至 將 自 己 的 兒 女 用 火 焚 燒 、 獻 與 他 們 的 神 。
32 凡 我 所 吩 咐 的 、 你 們 都 要 謹 守 遵 行 、 不 可 加 添 、 也 不 可 刪 減 。
1 "你们活在地上的一切日子, 在耶和华你列祖的 神赐给你作产业的地上, 要谨守遵行的律例和典章, 就是这些:
2 你们要把你们赶走的列国的人事奉神的地方, 无论是在高山上, 在山冈上, 或是在各青翠树下, 都要完全毁坏;
3 也要拆毁他们的祭坛, 打碎他们的神柱; 用火焚烧他们的亚舍拉, 砍倒他们的神的雕像, 并且把他们的名字从这地方除灭。
4 你们不可像他们那样事奉耶和华你的 神。
5 耶和华你们的 神从你们各支派中, 选择了什么地方作立他名的居所, 你们就当到那里求问他;
6 把你们的燔祭和其他的祭物、十分之一的礼物和手中的贡献、还愿祭和甘心祭, 以及牛群羊群中头生的, 都要带到那里去;
7 在那里, 就是在耶和华你们的 神面前, 你们和你们的家人都可以吃; 并且要因你们手所作的一切事, 都蒙耶和华你的 神赐福而欢乐。
8 我们今日在这里所行的, 是行各人看为正的事, 你们将来不可以这样行;
9 因为你们现在还没有到耶和华你的 神赐给你的安息地和产业。
10 但是你们过了约旦河, 住在耶和华你们的 神使你们承受为业的地, 又使你们太平, 脱离你们周围的所有仇敌, 安居乐业,
11 那时, 你要把我吩咐你们的燔祭和其他的祭物、十分之一的礼物和手中的贡献, 以及你们向耶和华许愿要献的最美的一切还愿祭, 都要带到耶和华你们的 神选择作为立他名的地方。
12 你们和你们的儿女、仆婢, 以及住在你们城里的利未人, 都要在耶和华你们的 神面前欢乐, 因为利未人在你们中间无分无业。
13 你要自己谨慎, 不可在你看见的任何地方献上你的燔祭;
14 只要在耶和华从你的一个支派中拣选的地方, 在那里献上你的燔祭, 在那里行我吩咐你的一切事。
15 "不过在你的各城里, 你都可以照着耶和华你的 神赐给你的福分, 随意杀牲吃肉。不洁净的人和洁净的人都可以吃, 像吃羚羊和鹿的肉一样。
16 只有血, 你们不可吃; 要倒在地上, 像倒水一样。
17 你的五谷、新酒和新油的十分之一, 你牛群羊群中头生的和你所许一切还愿的祭、你甘心献的祭和你手中的贡献, 都不可在你的城里吃;
18 你只要在耶和华你的 神面前, 和在耶和华你的 神选择的地方吃, 你和你的儿女、仆婢, 以及在你城里的利未人, 都可以吃; 你也要因你手所作的一切事在耶和华你的 神面前欢乐。
19 你要自己谨慎, 你在你那地上的日子, 永不可丢弃利未人。
20 "耶和华你的 神, 照着他应许你的, 扩张了你的境界的时候, 如果你因心里渴想吃肉, 说: ‘我想吃肉。’那么, 你就可以随意吃肉。
21 耶和华你的 神选择作立他名的地方, 如果离开你太远, 你就可以照着我吩咐你的, 把耶和华赐给你的牛羊取些宰杀了, 可以在你的城里随意地吃。
22 你吃那肉, 好像人吃羚羊和鹿的肉一样; 不洁净的人和洁净的人都可以一起吃。
23 只是你要心意坚定, 不可吃血, 因为血就是生命; 你不可把生命和肉一起吃。
24 你不可吃血, 要倒在地上, 像倒水一样。
25 你不可吃血, 好使你和你的子子孙孙得享福乐, 因为你行了耶和华看为正的事。
26 只是你要把你应有的圣物和你的还愿祭, 都带到耶和华选择的地方去,
27 把你的燔祭、肉和血, 都献在耶和华你的 神的祭坛上; 其他的祭的血, 要倒在耶和华你的 神的祭坛上; 至于那肉, 你却可以吃。
28 你要谨慎听从我吩咐你的这一切话, 好使你和你的子子孙孙永远得享福乐, 因为你行了耶和华看为好为正的事。
29 "耶和华你的 神把你将要进去赶走的列国的民, 从你的面前除灭以后, 你就得着他们的地, 住在那里。
30 那时, 你要自己谨慎, 不可在他们从你的面前被消灭以后, 随从他们的恶俗而陷入网罗, 也不可求问他们的神, 说: ‘这些国的人怎样事奉他们的神, 我也要这样行。’
31 你不可向耶和华你的 神这样行, 因为耶和华恨恶的一切可厌恶的事, 他们都向他们的神行了, 甚至把自己的儿女用火焚烧, 献给他们的神。
32 "我吩咐你们的一切话, 你们都要谨守遵行, 不可加添, 也不可减少。"(本节在《马索拉抄本》为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