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 日 亞 哈 隨 魯 王 把 猶 大 人 仇 敵 哈 曼 的 家 產 賜 給 王 后 以 斯 帖 。 末 底 改 也 來 到 王 面 前 、 因 為 以 斯 帖 已 經 告 訴 王 末 底 改 是 他 的 親 屬 。

2 王 摘 下 自 己 的 戒 指 、 就 是 從 哈 曼 追 回 的 、 給 了 末 底 改 . 以 斯 帖 派 末 底 改 管 理 哈 曼 的 家 產 。

3 以 斯 帖 又 俯 伏 在 王 腳 前 、 流 淚 哀 告 、 求 他 除 掉 亞 甲 族 哈 曼 害 猶 大 人 的 惡 謀 。

4 王 向 以 斯 帖 伸 出 金 杖 . 以 斯 帖 就 起 來 、 站 在 王 前 、

5 說 、 亞 甲 族 哈 米 大 他 的 兒 子 哈 曼 、 設 謀 傳 旨 、 要 殺 滅 在 王 各 省 的 猶 大 人 . 現 今 王 若 願 意 、 我 若 在 王 眼 前 蒙 恩 、 王 若 以 為 美 、 若 喜 悅 我 、 請 王 另 下 旨 意 廢 除 哈 曼 所 傳 的 那 旨 意 。

6 我 何 忍 見 我 本 族 的 人 受 害 、 何 忍 見 我 同 宗 的 人 被 滅 呢 。

7 亞 哈 隨 魯 王 對 王 后 以 斯 帖 和 猶 大 人 末 底 改 說 、 因 哈 曼 要 下 手 害 猶 大 人 、 我 已 將 他 的 家 產 賜 給 以 斯 帖 、 人 也 將 哈 曼 挂 在 木 架 上 。

8 現 在 你 們 可 以 隨 意 奉 王 的 名 寫 諭 旨 給 猶 大 人 、 用 王 的 戒 指 蓋 印 . 因 為 奉 王 名 所 寫 用 王 戒 指 蓋 印 的 諭 旨 、 人 都 不 能 廢 除 。

9 三 月 、 就 是 西 彎 月 、 二 十 三 日 、 將 王 的 書 記 召 來 、 按 著 末 底 改 所 吩 咐 的 用 各 省 的 文 字 、 各 族 的 方 言 、 並 猶 大 人 的 文 字 方 言 寫 諭 旨 、 傳 給 那 從 印 度 直 到 古 實 一 百 二 十 七 省 的 猶 大 人 、 和 總 督 省 長 首 領 。

10 末 底 改 奉 亞 哈 隨 魯 王 的 名 寫 諭 旨 、 用 王 的 戒 指 蓋 印 、 交 給 騎 御 馬 圈 快 馬 的 驛 卒 傳 到 各 處 。

11 諭 旨 中 王 准 各 省 各 城 的 猶 大 人 在 一 日 之 間 、 十 二 月 、 就 是 亞 達 月 、 十 三 日 、 聚 集 保 護 性 命 、 剪 除 殺 戮 滅 絕 那 要 攻 擊 猶 大 人 的 一 切 仇 敵 、 和 他 們 的 妻 子 兒 女 、 奪 取 他 們 的 財 為 掠 物 。

12 見 上 節

13 抄 錄 這 諭 旨 、 頒 行 各 省 、 宣 告 各 族 、 使 猶 大 人 豫 備 等 候 那 日 、 在 仇 敵 身 上 報 仇 。

14 於 是 騎 快 馬 的 驛 卒 、 被 王 命 催 促 、 急 忙 起 行 . 諭 旨 也 傳 遍 書 珊 城 。

15 末 底 改 穿 著 藍 色 白 色 的 朝 服 、 頭 戴 大 金 冠 冕 、 又 穿 紫 色 細 麻 布 的 外 袍 、 從 王 面 前 出 來 . 書 珊 城 的 人 民 、 都 歡 呼 快 樂 。

16 猶 大 人 有 光 榮 歡 喜 快 樂 而 得 尊 貴 。

17 王 的 諭 旨 所 到 的 各 省 各 城 、 猶 大 人 都 歡 喜 快 樂 、 設 擺 筵 宴 、 以 那 日 為 吉 日 。 那 國 的 人 民 、 有 許 多 因 懼 怕 猶 大 人 、 就 入 了 猶 大 籍 。

1 当日, 亚哈随鲁把犹大人的敌人哈曼的家产, 赐给王后以斯帖; 末底改也来到王的面前, 因为以斯帖已经把末底改和她的关系告诉王。

2 王就摘下自己的戒指, 就是从哈曼那里取回的, 给了末底改, 以斯帖也委派末底改管理哈曼的家产。

3 以斯帖又在王面前说话, 俯伏在王的脚前, 含泪恳求王免除亚甲族人哈曼所加的灾害, 以及他设计要害犹大人的阴谋。

4 王向以斯帖伸出了金杖, 以斯帖就起来, 站在王的面前;

5 她说: "王若是同意, 我若是在王面前蒙恩, 就请下旨, 废除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设计的谕文, 就是他写下要消灭在王各省的犹大人的谕文。

6 我怎忍看见我的族人消灭呢?"

7 亚哈随鲁王对王后以斯帖和犹大人末底改说: "因为哈曼要下手害犹大人, 我已经把哈曼的家产赐给了以斯帖, 人也把哈曼挂在木架了。

8 现在你们可以照着你们的意思, 奉王的名为犹大人写谕旨, 用王的印戒盖上; 因为奉王的名所写, 用王的戒指盖上印的谕旨, 是没有人可以废除的。"

9 那时是三月, 就是西弯月, 二十三日, 王的文士都召了来, 照着末底改所吩咐一切有关犹大人的事, 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写了谕旨, 从印度到古实的一百二十七省, 给各省的总督、省长和领袖, 也用犹大人的文字和方言写给犹大人。

10 末底改奉亚哈随鲁王的名写了谕旨, 又用王的戒指盖上印; 文书由驿使骑上御养的、为国事而用的快马, 传送到各处去。

11 文书上写着: 王准许在各城的犹大人, 可以聚集起来, 保护自己的性命; 也可以毁灭、杀尽和灭绝那些敌对犹大人的各族和各省的势力, 包括妇孺, 并且可以掠夺他们的财产;

12 一日之间, 在十二月, 就是亚达月, 十三日, 在亚哈随鲁王的各省, 开始实行。

13 谕旨的抄本作为御令, 颁发到各省, 宣告各族, 使犹大人准备那日, 好在仇敌身上施行报复。

14 于是, 骑上为国事而用的快马的驿使, 迫于王命, 就急急忙忙出发, 谕旨传遍书珊城。

15 末底改穿着紫蓝色和白色的朝服, 戴着硕大的金冠冕, 又披上紫色细麻布的外袍, 从王面前出来; 书珊城的人都欢呼快乐。

16 犹大人得到了光彩、欢喜、快乐和尊荣。

17 在各省各城中, 王的命令和谕旨所到之处, 犹大人都欢喜快乐, 饮宴放假; 那地的人民, 有许多因为惧怕犹大人, 就都自认是犹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