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 因 錫 安 必 不 靜 默 、 為 耶 路 撒 冷 必 不 息 聲 、 直 到 他 的 公 義 如 光 輝 發 出 、 他 的 救 恩 如 明 燈 發 亮 .

2 列 國 必 見 你 的 公 義 、 列 王 必 見 你 的 榮 耀 . 你 必 得 新 名 的 稱 呼 、 是 耶 和 華 親 口 所 起 的 。

3 你 在 耶 和 華 的 手 中 要 作 為 華 冠 、 在 你   神 的 掌 上 必 作 為 冕 旒 。

4 你 必 不 再 稱 為 撇 棄 的 、 你 的 地 也 不 再 稱 為 荒 涼 的 、 你 卻 要 稱 為 我 所 喜 悅 的 、 你 的 地 也 必 稱 為 有 夫 之 婦 . 因 為 耶 和 華 喜 悅 你 、 你 的 地 也 必 歸 他 .

5 少 年 人 怎 樣 娶 處 女 、 你 的 眾 民 〔 民 原 文 作 子 〕 也 要 照 樣 娶 你 . 新 郎 怎 樣 喜 悅 新 婦 、 你 的   神 也 要 照 樣 喜 悅 你 。

6 耶 路 撒 冷 阿 、 我 在 你 城 上 設 立 守 望 的 . 他 們 晝 夜 必 不 靜 默 . 呼 籲 耶 和 華 的 、 你 們 不 要 歇 息 、

7 也 不 要 使 他 歇 息 、 直 等 他 建 立 耶 路 撒 冷 、 使 耶 路 撒 冷 在 地 上 成 為 可 讚 美 的 。

8 耶 和 華 指 著 自 己 的 右 手 和 大 能 的 膀 臂 起 誓 、 說 、 我 必 不 再 將 你 的 五 穀 給 你 仇 敵 作 食 物 、 外 邦 人 也 不 再 喝 你 勞 碌 得 來 的 新 酒 .

9 惟 有 那 收 割 的 要 喫 、 並 讚 美 耶 和 華 . 那 聚 斂 的 要 在 我 聖 所 的 院 內 喝 。

10 你 們 當 從 門 經 過 經 過 . 豫 備 百 姓 的 路 . 修 築 修 築 大 道 . 撿 去 石 頭 . 為 萬 民 豎 立 大 旗 。

11 看 哪 、 耶 和 華 曾 宣 告 到 地 極 、 對 錫 安 的 居 民 〔 原 文 作 女 子 〕 說 、 你 的 拯 救 者 來 到 . 他 的 賞 賜 在 他 那 裡 、 他 的 報 應 在 他 面 前 。

12 人 必 稱 他 們 為 聖 民 、 為 耶 和 華 的 贖 民 . 你 也 必 稱 為 被 眷 顧 不 撇 棄 的 城 。

1 为了锡安的缘故我必不缄默, 为了耶路撒冷的缘故我决不静止, 直到它的公义如光辉发出, 它的救恩像明灯发亮。

2 列国必看见你的公义, 众王必看见你的荣耀; 人要给你起一个新名, 是耶和华亲口指定的。

3 你在耶和华的手中要作美丽的冠冕, 在你 神的掌上要作君王的华冠。

4 你必不再称为被撇弃的, 你的地也必不再称为荒凉的, 你却要称为我所喜悦的, 你的地也要称为有丈夫的, 因为耶和华喜悦你, 你的地也必有丈夫。

5 因为年轻人怎样娶处女, 那建造你的也必怎样娶你; 新郎怎样因新娘欢乐, 你的 神也必怎样因你欢乐。

6 耶路撒冷啊! 我在你的城墙上设立了守望的人; 他们昼夜都不缄默; 提耶和华之名的啊! 你们不要静止。

7 你们也不要让 神静止, 直至他建立耶路撒冷, 等到他使耶路撒冷在地上成为受人赞美的城。

8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右手和他大能的膀臂起誓, 说: "我必不再把你的五谷给你的仇敌作食物, 外族人也必不再喝你劳碌所得的新酒;

9 唯有那些收割的人可以吃五谷, 并且赞美耶和华; 那些收集的人可以在我圣所的院子里喝新酒。"

10 你们要经过, 要从城门经过, 预备人民的道路; 你们要填高, 要填高大道。要捡去石头、向万民竖立旗帜。

11 看哪! 耶和华曾向地极的人宣告, 说: 你们要对锡安的居民("居民"原文作"女子")说: ‘看哪! 你的拯救者来到了。他给予人的赏赐在他那里, 他施予人的报应在他面前。’"

12 人必称他们为圣洁的子民, 为耶和华买赎回来的人; 你也必称为被爱慕的, 不被遗弃的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