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簽 名 的 、 是 哈 迦 利 亞 的 兒 子 省 長 尼 希 米 、 和 西 底 家 、
2 祭 司 . 西 萊 雅 、 亞 撒 利 雅 、 耶 利 米 、
3 巴 施 戶 珥 、 亞 瑪 利 雅 、 瑪 基 雅 、
4 哈 突 、 示 巴 尼 、 瑪 鹿 、
5 哈 琳 、 米 利 末 、 俄 巴 底 亞 、
6 但 以 理 、 近 頓 、 巴 錄 、
7 米 書 蘭 、 亞 比 雅 、 米 雅 民 、
8 瑪 西 亞 、 璧 該 、 示 瑪 雅 。
9 又 有 利 未 人 . 就 是 亞 散 尼 的 兒 子 耶 書 亞 、 希 拿 達 的 子 孫 賓 內 、 甲 篾 .
10 還 有 他 們 的 弟 兄 示 巴 尼 、 荷 第 雅 、 基 利 他 、 毘 萊 雅 、 哈 難 、
11 米 迦 、 利 合 、 哈 沙 比 雅 、
12 撒 刻 、 示 利 比 、 示 巴 尼 、
13 荷 第 雅 、 巴 尼 、 比 尼 努 。
14 又 有 民 的 首 領 . 就 是 巴 錄 、 巴 哈 摩 押 、 以 攔 、 薩 土 、 巴 尼 、
15 布 尼 、 押 甲 、 比 拜 、
16 亞 多 尼 雅 、 比 革 瓦 伊 、 亞 丁 、
17 亞 特 、 希 西 家 、 押 朔 、
18 荷 第 雅 、 哈 順 、 比 賽 、
19 哈 拉 、 亞 拿 突 、 尼 拜 、
20 抹 比 押 、 米 書 蘭 、 希 悉 、
21 米 示 薩 別 、 撒 督 、 押 杜 亞 、
22 毘 拉 提 、 哈 難 、 亞 奈 雅 、
23 何 細 亞 、 哈 拿 尼 雅 、 哈 述 、
24 哈 羅 黑 、 毘 利 哈 、 朔 百 、
25 利 宏 、 哈 沙 拿 、 瑪 西 雅 、
26 亞 希 雅 、 哈 難 、 亞 難 、
27 瑪 鹿 、 哈 琳 、 巴 拿 。
28 其 餘 的 民 、 祭 司 、 利 未 人 、 守 門 的 、 歌 唱 的 、 尼 提 寧 、 和 一 切 離 絕 鄰 邦 居 民 歸 服 神 律 法 的 、 並 他 們 的 妻 子 、 兒 女 、 凡 有 知 識 能 明 白 的 .
29 都 隨 從 他 們 貴 冑 的 弟 兄 、 發 咒 起 誓 、 必 遵 行 神 藉 他 僕 人 摩 西 所 傳 的 律 法 、 謹 守 遵 行 耶 和 華 我 們 主 的 一 切 誡 命 、 典 章 、 律 例 .
30 並 不 將 我 們 的 女 兒 、 嫁 給 這 地 的 居 民 、 也 不 為 我 們 的 兒 子 、 娶 他 們 的 女 兒 .
31 這 地 的 居 民 若 在 安 息 日 、 或 甚 麼 聖 日 、 帶 了 貨 物 或 糧 食 來 賣 給 我 們 、 我 們 必 不 買 . 每 逢 第 七 年 必 不 耕 種 、 凡 欠 我 們 債 的 必 不 追 討 。
32 我 們 又 為 自 己 定 例 、 每 年 各 人 捐 銀 一 舍 客 勒 三 分 之 一 、 為 我 們 神 殿 的 使 用 .
33 就 是 為 陳 設 餅 、 常 獻 的 素 祭 、 和 燔 祭 、 安 息 日 、 月 朔 、 節 期 所 獻 的 、 與 聖 物 、 並 以 色 列 人 的 贖 罪 祭 、 以 及 我 們 神 殿 裡 一 切 的 費 用 。
34 我 們 的 祭 司 、 利 未 人 、 和 百 姓 、 都 掣 籤 、 看 每 年 是 哪 一 族 、 按 定 期 將 獻 祭 的 柴 奉 到 我 們 神 的 殿 裡 、 照 著 律 法 上 所 寫 的 、 燒 在 耶 和 華 我 們 神 的 壇 上 .
35 又 定 每 年 、 將 我 們 地 上 初 熟 的 土 產 、 和 各 樣 樹 上 初 熟 的 果 子 、 都 奉 到 耶 和 華 的 殿 裡 .
36 又 照 律 法 上 所 寫 的 、 將 我 們 頭 胎 的 兒 子 、 和 首 生 的 牛 羊 、 都 奉 到 我 們 神 的 殿 、 交 給 我 們 神 殿 裡 供 職 的 祭 司 .
37 並 將 初 熟 之 麥 子 所 磨 的 麵 、 和 舉 祭 、 各 樣 樹 上 初 熟 的 果 子 、 新 酒 、 與 油 、 奉 給 祭 司 、 收 在 我 們 神 殿 的 庫 房 裡 、 把 我 們 地 上 所 產 的 十 分 之 一 奉 給 利 未 人 、 因 利 未 人 在 我 們 一 切 城 邑 的 土 產 中 當 取 十 分 之 一 。
38 利 未 人 取 十 分 之 一 的 時 候 、 亞 倫 的 子 孫 中 、 當 有 一 個 祭 司 與 利 未 人 同 在 . 利 未 人 也 當 從 十 分 之 一 中 、 取 十 分 之 一 、 奉 到 我 們 神 殿 的 屋 子 裡 、 收 在 庫 房 中 。
39 以 色 列 人 和 利 未 人 、 要 將 五 榖 、 新 酒 、 和 油 、 為 舉 祭 、 奉 到 收 存 聖 所 器 皿 的 屋 子 裡 、 就 是 供 職 的 祭 司 、 守 門 的 、 歌 唱 的 所 住 的 屋 子 . 這 樣 、 我 們 就 不 離 棄 我 們 神 的 殿 。
1 在上面盖印的是: 省长哈迦利亚的儿子尼希米, 还有西底家; (本节在《马索拉抄本》为10:2)
2 祭司有: 西莱雅、亚撒利雅、耶利米、
3 巴施户珥、亚玛利雅、玛基雅、
4 哈突、示巴尼、玛鹿、
5 哈琳、米利末、俄巴底亚、
6 但以理、近顿、巴录、
7 米书兰、亚比雅、米雅尼、
8 玛西亚、璧该、示玛雅;
9 利未人有: 亚散尼的儿子耶书亚、希拿达的子孙宾内和甲篾;
10 还有他们的兄弟示巴尼、荷第雅、基利他、毗莱雅、哈难、
11 米迦、利合、哈沙比雅、
12 撒刻、示利比、示巴尼、
13 荷第雅、巴尼、比尼努;
14 民众的首领有: 巴录、巴哈.摩押、以拦、萨土、巴尼、
15 布尼、押甲、比拜、
16 亚多尼雅、比革瓦伊、亚丁、
17 亚特、希西家、押朔、
18 荷第雅、哈顺、比宰、
19 哈立、亚拿突、尼拜、
20 抹比押、米书兰、希悉、
21 米示萨别、撒督、押杜亚、
22 毗拉提、哈难、亚奈雅、
23 何细亚、哈拿尼雅、哈述、
24 哈罗黑、毗利合、朔百、
25 利宏、哈沙拿、玛西雅、
26 亚希雅、哈难、亚难、
27 玛鹿、哈琳、巴拿。
28 其余的民众: 祭司、利未人、守门的、歌唱的、作殿役的, 以及一切跟各地民族分离, 归向 神律法的和他们的妻子和儿女, 所有有知识能够明白的,
29 都坚持和他们的贵族兄弟参与发咒起誓, 必遵行 神借他仆人摩西颁布的律法, 必谨守遵行耶和华我们的主的一切诫命、典章和律例;
30 我们必不把我们的女儿嫁给这地的外族人, 也不为我们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
31 如果这地的外族人带来货物或五谷, 在安息日贩卖, 我们在安息日或圣日决不向他们买什么; 每逢第七年, 我们必不耕种田地, 并且豁免一切债务。
32 我们又为自己立下法规, 各人每年要缴纳四克银子作我们 神的殿的经费,
33 用来做陈设饼, 常献的素祭, 常献的燔祭, 安息日、初一、定时的节期所献的祭; 又为了做各样的圣物和为以色列人赎罪的赎罪祭, 以及我们 神殿里一切工作的费用。
34 我们(包括祭司、利未人和民众)抽签决定按照我们的宗族, 每年在指定的时间把木柴奉到我们 神的殿, 好照着律法上所写的, 烧在耶和华我们 神的坛上。
35 又定下每年要把我们田地初熟的果子, 各样果树上一切初熟的果子, 都带到耶和华的殿。
36 又要照着律法所写的, 把我们头胎的儿子和牲畜, 就是我们头胎的牛羊, 都带到我们 神的殿, 交给在我们 神的殿供职的祭司。
37 并且把我们最好的面粉和举祭, 各样树上的果子、新酒、新油, 都带给祭司, 交到我们 神殿的仓库; 又要把我们田地出产的十分之一给利未人, 利未人可以在我们所有城镇的耕地收取十分之一的出产。
38 利未人收取十分之一出产的时候, 要有一个作祭司的亚伦的子孙与他们在一起; 利未人要从这十分之一中, 抽取十分之一奉到我们 神的殿, 交到库房的贮藏室。
39 以色列人和利未人要把五谷、新酒、新油作举祭, 带到贮存圣所器皿的贮藏室, 就是供职的祭司、守门的和歌唱的居住的地方。我们决不会疏忽供应我们 神的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