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摩 西 曉 諭 以 色 列 各 支 派 的 首 領 、 說 、 耶 和 華 所 吩 咐 的 乃 是 這 樣 。

2 人 若 向 耶 和 華 許 願 、 或 起 誓 、 要 約 束 自 己 、 就 不 可 食 言 、 必 要 按 口 中 所 出 的 一 切 話 行 。

3 女 子 年 幼 還 在 父 家 的 時 候 、 若 向 耶 和 華 許 願 要 約 束 自 己 .

4 他 父 親 也 聽 見 他 所 許 的 願 、 並 約 束 自 己 的 話 、 卻 向 他 默 默 不 言 、 他 所 許 的 願 、 並 約 束 自 己 的 話 、 就 都 要 為 定 。

5 但 他 父 親 聽 見 的 日 子 、 若 不 應 承 、 他 所 許 的 願 、 和 約 束 自 己 的 話 、 就 都 不 得 為 定 . 耶 和 華 也 必 赦 免 他 、 因 為 他 父 親 不 應 承 。

6 他 若 出 了 嫁 、 有 願 在 身 、 或 是 口 中 出 了 約 束 自 己 的 冒 失 話 .

7 他 丈 夫 聽 見 的 日 子 、 卻 向 他 默 默 不 言 、 他 所 許 的 願 、 並 約 束 自 己 的 話 、 就 都 要 為 定 。

8 但 他 丈 夫 聽 見 的 日 子 、 若 不 應 承 、 就 算 廢 了 他 所 許 的 願 和 他 出 口 約 束 自 己 的 冒 失 話 、 耶 和 華 也 必 赦 免 他 。

9 寡 婦 、 或 是 被 休 的 婦 人 所 許 的 願 、 就 是 他 約 束 自 己 的 話 、 都 要 為 定 。

10 他 若 在 丈 夫 家 裡 許 了 願 或 起 了 誓 、 約 束 自 己 .

11 丈 夫 聽 見 卻 向 他 默 默 不 言 、 也 沒 有 不 應 承 、 他 所 許 的 願 、 並 約 束 自 己 的 話 、 就 都 要 為 定 。

12 丈 夫 聽 見 的 日 子 、 若 把 這 兩 樣 全 廢 了 、 婦 人 口 中 所 許 的 願 、 或 是 約 束 自 己 的 話 、 就 都 不 得 為 定 、 因 他 丈 夫 已 經 把 這 兩 樣 廢 了 . 耶 和 華 也 必 赦 免 他 。

13 凡 他 所 許 的 願 、 和 刻 苦 約 束 自 己 所 起 的 誓 、 他 丈 夫 可 以 堅 定 、 也 可 以 廢 去 。

14 倘 若 他 丈 夫 天 天 向 他 默 默 不 言 、 就 算 是 堅 定 他 所 許 的 願 、 和 約 束 自 己 的 話 、 因 丈 夫 聽 見 的 日 子 向 他 默 默 不 言 、 就 使 這 兩 樣 堅 定 。

15 但 他 丈 夫 聽 見 以 後 、 若 使 這 兩 樣 全 廢 了 、 就 要 擔 當 婦 人 的 罪 孽 。

16 這 是 丈 夫 待 妻 子 、 父 親 待 女 兒 、 女 兒 年 幼 還 在 父 家 、 耶 和 華 所 吩 咐 摩 西 的 律 例 。

1 摩西告诉以色列人众支派的领袖: "这是耶和华吩咐的话: (本节在《马索拉抄本》为30:2)

2 如果人向耶和华许愿, 或是起誓要约束自己, 就不可食言, 总要照着自己口里所出的一切话行。

3 女子年幼还在父家的时候, 如果向耶和华许愿要约束自己,

4 她父亲若是听见她所许的愿和约束自己的话, 却对她默不作声, 她所许的一切愿和所说约束自己的话, 就为有效。

5 但是她父亲听见的时候, 如果阻止她, 她所许的愿和所说约束自己的话, 就都为无效; 耶和华也必赦免她, 因为她父亲阻止她。

6 "如果她已嫁了丈夫, 她许愿或嘴里说冒失话约束自己的时候,

7 她丈夫听见了, 但在听见的时候, 默不作声, 她所许的愿和约束自己的话, 就为有效。

8 但是她丈夫听见的时候, 如果阻止她, 就算废了她所许的愿和她嘴里所说约束自己的冒失话; 耶和华也必赦免她。

9 "寡妇, 或是离了婚的妇人所许的愿, 就是她所说约束自己的一切话, 都为有效。

10 如果她在丈夫家里许了愿, 或用誓言约束自己,

11 她丈夫听见了, 却默不作声, 也没有阻止她, 她所许的愿和所说一切约束自己的话, 就为有效。

12 但是她丈夫听见的时候, 如果把这两样都废了, 妇人口中所说一切关于许愿的话和约束自己的话, 都必无效; 她丈夫已经把这两样都废了, 耶和华也必赦免她。

13 "妇人所许的愿和刻苦约束自己所起的誓, 她丈夫都可以确立, 也可以废去。

14 如果她丈夫天天向她默不作声, 那就算是确立她所许的愿和所说约束自己的一切话; 因为丈夫在听见的日子, 向她默不作声, 就使这两样生效。

15 但是, 如果丈夫听了很久以后, 才把这两样完全废去, 他就要担当妻子的罪孽。"

16 以上是耶和华吩咐摩西的条例, 是关于丈夫与妻子, 父亲与女儿, 女儿年幼在父家的时候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