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約 瑟 的 後 裔 、 瑪 拿 西 的 孫 子 、 瑪 吉 的 兒 子 基 列 、 他 子 孫 中 的 諸 族 長 來 到 摩 西 、 和 作 首 領 的 以 色 列 人 族 長 面 前 、 說 、
2 耶 和 華 曾 吩 咐 我 主 、 拈 鬮 分 地 給 以 色 列 人 為 業 、 我 主 也 受 了 耶 和 華 的 吩 咐 、 將 我 們 兄 弟 西 羅 非 哈 的 產 業 分 給 他 的 眾 女 兒 。
3 他 們 若 嫁 以 色 列 別 支 派 的 人 、 就 必 將 我 們 祖 宗 所 遺 留 的 產 業 、 加 在 他 們 丈 夫 支 派 的 產 業 中 . 這 樣 、 我 們 拈 鬮 所 得 的 產 業 就 要 減 少 了 。
4 到 了 以 色 列 人 的 禧 年 、 這 女 兒 的 產 業 就 必 加 在 他 們 丈 夫 支 派 的 產 業 上 . 這 樣 、 我 們 祖 宗 支 派 的 產 業 就 減 少 了 。
5 摩 西 照 耶 和 華 的 話 、 吩 咐 以 色 列 人 說 、 約 瑟 支 派 的 人 說 得 有 理 。
6 論 到 西 羅 非 哈 的 眾 女 兒 、 耶 和 華 這 樣 吩 咐 說 . 他 們 可 以 隨 意 嫁 人 、 只 是 要 嫁 同 宗 支 派 的 人 。
7 這 樣 、 以 色 列 人 的 產 業 就 不 從 這 支 派 歸 到 那 支 派 . 因 為 以 色 列 人 要 各 守 各 祖 宗 支 派 的 產 業 。
8 凡 在 以 色 列 支 派 中 得 了 產 業 的 女 子 、 必 作 同 宗 支 派 人 的 妻 、 好 叫 以 色 列 人 、 各 自 承 受 他 祖 宗 的 產 業 。
9 這 樣 、 他 們 的 產 業 就 不 從 這 支 派 歸 到 那 支 派 、 因 為 以 色 列 支 派 的 人 、 要 各 守 各 的 產 業 。
10 耶 和 華 怎 樣 吩 咐 摩 西 、 西 羅 非 哈 的 眾 女 兒 就 怎 樣 行 。
11 西 羅 非 哈 的 女 兒 瑪 拉 、 得 撒 、 曷 拉 、 密 迦 、 挪 阿 都 嫁 了 他 們 伯 叔 的 兒 子 。
12 他 們 嫁 入 約 瑟 兒 子 、 瑪 拿 西 子 孫 的 族 中 、 他 們 的 產 業 仍 留 在 同 宗 支 派 中 。
13 這 是 耶 和 華 在 摩 押 平 原 、 約 但 河 邊 、 耶 利 哥 對 面 、 藉 著 摩 西 所 吩 咐 以 色 列 人 的 命 令 、 典 章 。
1 约瑟后裔的家族中, 有玛拿西的孙子、玛吉的儿子基列的子孙, 他们族中的首领都前来, 在摩西面前, 在各家族作首领的领袖面前, 和在以色列人面前说:
2 "耶和华曾经吩咐我主要凭抽签把地分给以色列人为业; 我主也受了耶和华的吩咐, 要把我们兄弟西罗非哈的产业分给他的众女儿。
3 但是, 如果她们嫁给以色列中别的支派的人, 她们的产业就必从我们祖宗的产业中被取去, 加在他们丈夫支派的产业上; 这样, 我们抽签所得的产业就失去了。
4 到了以色列人的禧年, 她们的产业就要加在她们丈夫支派的产业上; 这样, 她们的产业就要从我们祖宗支派的产业中被拿去了。"
5 摩西照着耶和华的话, 吩咐以色列说: "约瑟支派的人说得对。
6 论到西罗非哈的众女儿, 耶和华吩咐的话是这样: ‘她们可以随意嫁自己喜欢的人, 但是, 只能嫁给同族同支派的人作妻子。
7 这样, 以色列人的产业, 就不会从一个支派转到另一个支派去; 因为以色列人要各自守住自己祖宗支派的产业。
8 从以色列支派中得了产业的女子, 要嫁给自己祖宗支派的人作妻子, 好使以色列人可以各自承受自己祖宗的产业。
9 这样, 以色列人的产业, 就不会从一个支派转到另一个支派去; 因为以色列人的支派要各自守住自己的产业。’"
10 耶和华怎样吩咐摩西, 西罗非哈的众女儿就怎样行。
11 西罗非哈的女儿玛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 都嫁给了自己叔伯的儿子作妻子。
12 她们嫁给了约瑟的儿子玛拿西子孙家族的人作妻子; 她们的产业仍然留在自己的支派中。
13 这是耶和华在耶利哥对面, 约旦河边的摩押平原, 借着摩西向以色列人吩咐的命令和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