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 此 說 來 、 我 們 的 祖 宗 亞 伯 拉 罕 、 憑 著 肉 體 得 了 甚 麼 呢 。
2 倘 若 亞 伯 拉 罕 是 因 行 為 稱 義 、 就 有 可 誇 的 . 只 是 在 神 面 前 並 無 可 誇 。
3 經 上 說 甚 麼 呢 . 說 、 『 亞 伯 拉 罕 信 神 、 這 就 算 為 他 的 義 。 』
4 作 工 的 得 工 價 、 不 算 恩 典 、 乃 是 該 得 的 、
5 惟 有 不 作 工 的 、 只 信 稱 罪 人 為 義 的 神 、 他 的 信 就 算 為 義 。
6 正 如 大 衛 稱 那 在 行 為 以 外 、 蒙 神 算 為 義 的 人 是 有 福 的 。
7 他 說 、 『 得 赦 免 其 過 、 遮 蓋 其 罪 的 、 這 人 是 有 福 的 。
8 主 不 算 為 有 罪 的 、 這 人 是 有 福 的 。 』
9 如 此 看 來 、 這 福 是 單 加 給 那 受 割 禮 的 人 麼 . 不 也 是 加 給 那 未 受 割 禮 的 人 麼 . 因 我 們 所 說 、 亞 伯 拉 罕 的 信 、 就 算 為 他 的 義 。
10 是 怎 麼 算 的 呢 . 是 在 他 受 割 禮 的 時 候 呢 . 是 在 他 未 受 割 禮 的 時 候 呢 . 不 是 在 受 割 禮 的 時 候 、 乃 是 在 未 受 割 禮 的 時 候 。
11 並 且 他 受 了 割 禮 的 記 號 、 作 他 未 受 割 禮 的 時 候 因 信 稱 義 的 印 證 、 叫 他 作 一 切 未 受 割 禮 而 信 之 人 的 父 、 使 他 們 也 算 為 義 .
12 又 作 受 割 禮 之 人 的 父 、 就 是 那 些 不 但 受 割 禮 、 並 且 按 我 們 的 祖 宗 亞 伯 拉 罕 、 未 受 割 禮 而 信 之 蹤 跡 去 行 的 人 。
13 因 為 神 應 許 亞 伯 拉 罕 和 他 後 裔 、 必 得 承 受 世 界 、 不 是 因 律 法 、 乃 是 因 信 而 得 的 義 。
14 若 是 屬 乎 律 法 的 人 、 纔 得 為 後 嗣 、 信 就 歸 於 虛 空 、 應 許 也 就 廢 棄 了 。
15 因 為 律 法 是 惹 動 忿 怒 的 . 〔 或 作 叫 人 受 刑 的 〕 那 裡 沒 有 律 法 、 那 裡 就 沒 有 過 犯 。
16 所 以 人 得 為 後 嗣 是 本 乎 信 . 因 此 就 屬 乎 恩 . 叫 應 許 定 然 歸 給 一 切 後 裔 . 不 但 歸 給 那 屬 乎 律 法 的 、 也 歸 給 那 效 法 亞 伯 拉 罕 之 信 的 。
17 亞 伯 拉 罕 所 信 的 、 是 那 叫 死 人 復 活 使 無 變 為 有 的 神 、 他 在 主 面 前 作 我 們 世 人 的 父 . 如 經 上 所 記 、 『 我 已 經 立 你 作 多 國 的 父 。 』
18 他 在 無 可 指 望 的 時 候 、 因 信 仍 有 指 望 、 就 得 以 作 多 國 的 父 、 正 如 先 前 所 說 、 『 你 的 後 裔 將 要 如 此 。 』
19 他 將 近 百 歲 的 時 候 、 雖 然 想 到 自 己 的 身 體 如 同 已 死 、 撒 拉 的 生 育 已 經 斷 絕 、 他 的 信 心 還 是 不 軟 弱 .
20 並 且 仰 望 神 的 應 許 、 總 沒 有 因 不 信 、 心 裡 起 疑 惑 . 反 倒 因 信 、 心 裡 得 堅 固 、 將 榮 耀 歸 給 神 。
21 且 滿 心 相 信 、 神 所 應 許 的 必 能 作 成 .
22 所 以 這 就 算 為 他 的 義 。
23 算 為 他 義 的 這 句 話 、 不 是 單 為 他 寫 的 、
24 也 是 為 我 們 將 來 得 算 為 義 之 人 寫 的 . 就 是 我 們 這 信 神 使 我 們 的 主 耶 穌 從 死 裡 復 活 的 人 。
25 耶 穌 被 交 給 人 、 是 為 我 們 的 過 犯 、 復 活 、 是 為 叫 我 們 稱 義 。 〔 或 作 耶 穌 是 我 們 的 過 犯 交 付 了 是 為 我 們 稱 義 復 活 了 〕
1 那么, 论到在血统("血统"原文作"肉身")上作我们祖先的亚伯拉罕所经验的, 我们可以说什么呢?
2 亚伯拉罕若是因行为称义, 就有可夸的, 只是不能在 神面前夸口。
3 经上怎么样说呢?"亚伯拉罕信 神, 这就算为他的义。"
4 作工的得工资, 不算是恩典, 是他应得的。
5 可是, 那不作工而只信那称不敬虔的人为义的 神的, 他的信就算为义了。
6 大卫也是这样说, 那不靠行为而蒙 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
7 "过犯得蒙赦免, 罪恶得到遮盖的人, 是有福的;
8 主不算为有罪的, 这人是有福的。"
9 这样看来, 那有福的人, 是指受割礼的呢, 还是指没有受割礼的呢?因为我们说: "亚伯拉罕的信算为他的义。"
10 那么, 是怎样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礼以后呢, 还是在他受割礼之前呢?不是在他受割礼以后, 而是在他受了割礼以前。
11 他领受了割礼为记号, 作他受割礼之前因信称义的印证, 使他作所有没有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 使他们也被算为义;
12 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 就是作那些不仅受割礼, 并且照着我们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时就信的那脚踪而行之人的父。
13 原来 神给亚伯拉罕和他后裔承受世界的应许, 并不是因着律法, 而是借着因信而来的义。
14 如果属于律法的人才能成为后嗣, 信就没有作用, 应许也就落空了。
15 因为律法带来刑罚, 没有律法, 就没有违背律法的事。
16 所以, 成为后嗣是因着信, 为的是要按着 神的恩典, 使给所有后裔的应许坚定不移, 不但临到那属于律法的人, 也临到那效法亚伯拉罕而信的人。亚伯拉罕在 神面前作我们众人的父,
17 如经上所记: "我已经立了你作万国的父。"他所信的, 是叫死人得生命、使无变为有的 神。
18 在他没有盼望的时候, 仍然怀着盼望去信, 因此就成了万国的父, 正如 神所说: "你的后裔将要这样众多。"
19 他快到一百岁的时候, 想到自己的身体好像已经死了, 撒拉也不能生育, 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
20 也没有因着不信而疑惑 神的应许, 反倒坚信不移, 把荣耀归给 神,
21 满心相信 神所应许的, 神必能成就。
22 因此, 这就算为他的义。
23 "算为他的义"这一句话, 不是单为他写的,
24 也是为我们这将来得算为义的人写的, 就是为我们这信 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人中复活的人写的。
25 耶稣为我们的过犯被交去处死, 为我们的称义而复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