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富 戶 管 轄 窮 人 . 欠 債 的 是 債 主 的 僕 人 。
24 一 個 人 不 能 事 奉 兩 個 主 . 不 是 惡 這 個 愛 那 個 、 就 是 重 這 個 輕 那 個 . 你 們 不 能 又 事 奉 神 、 又 事 奉 瑪 門 。 〔 瑪 門 是 財 利 的 意 思 〕
27 你 手 若 有 行 善 的 力 量 、 不 可 推 辭 、 就 當 向 那 應 得 的 人 施 行 。
7 凡 人 所 當 得 的 、 就 給 他 . 當 得 糧 的 、 給 他 納 糧 . 當 得 稅 的 、 給 他 上 稅 . 當 懼 怕 的 、 懼 怕 他 . 當 恭 敬 的 、 恭 敬 他 。
11 不 勞 而 得 之 財 、 必 然 消 耗 . 勤 勞 積 蓄 的 、 必 見 加 增 。
28 你 們 那 一 個 要 蓋 一 座 樓 、 不 先 坐 下 算 計 花 費 、 能 蓋 成 不 能 呢 。
21 惡 人 借 貸 而 不 償 還 . 義 人 卻 恩 待 人 、 並 且 施 捨 。
30 凡 求 你 的 、 就 給 他 . 有 人 奪 你 的 東 西 去 、 不 用 再 要 回 來 。
5 你 們 存 心 不 可 貪 愛 錢 財 . 要 以 自 己 所 有 的 為 足 . 因 為 主 曾 說 、 『 我 總 不 撇 下 你 、 也 不 丟 棄 你 。 』
6 因 為 耶 和 華 你 的 神 、 必 照 他 所 應 許 你 的 賜 福 與 你 、 你 必 借 給 許 多 國 民 、 卻 不 至 向 他 們 借 貸 . 你 必 管 轄 許 多 國 民 、 他 們 卻 不 能 管 轄 你 。
8 凡 事 都 不 可 虧 欠 人 、 惟 有 彼 此 相 愛 、 要 常 以 為 虧 欠 . 因 為 愛 人 的 就 完 全 了 律 法 。
12 免 我 們 的 債 、 如 同 我 們 免 了 人 的 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