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们活在地上的一切日子, 在耶和华你列祖的 神赐给你作产业的地上, 要谨守遵行的律例和典章, 就是这些:
2 你们要把你们赶走的列国的人事奉神的地方, 无论是在高山上, 在山冈上, 或是在各青翠树下, 都要完全毁坏;
3 也要拆毁他们的祭坛, 打碎他们的神柱; 用火焚烧他们的亚舍拉, 砍倒他们的神的雕像, 并且把他们的名字从这地方除灭。
4 你们不可像他们那样事奉耶和华你的 神。
5 耶和华你们的 神从你们各支派中, 选择了什么地方作立他名的居所, 你们就当到那里求问他;
6 把你们的燔祭和其他的祭物、十分之一的礼物和手中的贡献、还愿祭和甘心祭, 以及牛群羊群中头生的, 都要带到那里去;
7 在那里, 就是在耶和华你们的 神面前, 你们和你们的家人都可以吃; 并且要因你们手所作的一切事, 都蒙耶和华你的 神赐福而欢乐。
8 我们今日在这里所行的, 是行各人看为正的事, 你们将来不可以这样行;
9 因为你们现在还没有到耶和华你的 神赐给你的安息地和产业。
10 但是你们过了约旦河, 住在耶和华你们的 神使你们承受为业的地, 又使你们太平, 脱离你们周围的所有仇敌, 安居乐业,
11 那时, 你要把我吩咐你们的燔祭和其他的祭物、十分之一的礼物和手中的贡献, 以及你们向耶和华许愿要献的最美的一切还愿祭, 都要带到耶和华你们的 神选择作为立他名的地方。
12 你们和你们的儿女、仆婢, 以及住在你们城里的利未人, 都要在耶和华你们的 神面前欢乐, 因为利未人在你们中间无分无业。
13 你要自己谨慎, 不可在你看见的任何地方献上你的燔祭;
14 只要在耶和华从你的一个支派中拣选的地方, 在那里献上你的燔祭, 在那里行我吩咐你的一切事。
15 "不过在你的各城里, 你都可以照着耶和华你的 神赐给你的福分, 随意杀牲吃肉。不洁净的人和洁净的人都可以吃, 像吃羚羊和鹿的肉一样。
16 只有血, 你们不可吃; 要倒在地上, 像倒水一样。
17 你的五谷、新酒和新油的十分之一, 你牛群羊群中头生的和你所许一切还愿的祭、你甘心献的祭和你手中的贡献, 都不可在你的城里吃;
18 你只要在耶和华你的 神面前, 和在耶和华你的 神选择的地方吃, 你和你的儿女、仆婢, 以及在你城里的利未人, 都可以吃; 你也要因你手所作的一切事在耶和华你的 神面前欢乐。
19 你要自己谨慎, 你在你那地上的日子, 永不可丢弃利未人。
20 "耶和华你的 神, 照着他应许你的, 扩张了你的境界的时候, 如果你因心里渴想吃肉, 说: ‘我想吃肉。’那么, 你就可以随意吃肉。
21 耶和华你的 神选择作立他名的地方, 如果离开你太远, 你就可以照着我吩咐你的, 把耶和华赐给你的牛羊取些宰杀了, 可以在你的城里随意地吃。
22 你吃那肉, 好像人吃羚羊和鹿的肉一样; 不洁净的人和洁净的人都可以一起吃。
23 只是你要心意坚定, 不可吃血, 因为血就是生命; 你不可把生命和肉一起吃。
24 你不可吃血, 要倒在地上, 像倒水一样。
25 你不可吃血, 好使你和你的子子孙孙得享福乐, 因为你行了耶和华看为正的事。
26 只是你要把你应有的圣物和你的还愿祭, 都带到耶和华选择的地方去,
27 把你的燔祭、肉和血, 都献在耶和华你的 神的祭坛上; 其他的祭的血, 要倒在耶和华你的 神的祭坛上; 至于那肉, 你却可以吃。
28 你要谨慎听从我吩咐你的这一切话, 好使你和你的子子孙孙永远得享福乐, 因为你行了耶和华看为好为正的事。
29 "耶和华你的 神把你将要进去赶走的列国的民, 从你的面前除灭以后, 你就得着他们的地, 住在那里。
30 那时, 你要自己谨慎, 不可在他们从你的面前被消灭以后, 随从他们的恶俗而陷入网罗, 也不可求问他们的神, 说: ‘这些国的人怎样事奉他们的神, 我也要这样行。’
31 你不可向耶和华你的 神这样行, 因为耶和华恨恶的一切可厌恶的事, 他们都向他们的神行了, 甚至把自己的儿女用火焚烧, 献给他们的神。
32 "我吩咐你们的一切话, 你们都要谨守遵行, 不可加添, 也不可减少。"(本节在《马索拉抄本》为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