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你要从人民中间选出有才能的人, 就是敬畏 神、忠实可信、恨恶不义之财的人, 设立他们作千夫长、百夫长、五十夫长、十夫长, 去管理人民,

22 使他们随时可以审判人民的案件; 所有大事件, 他们要带到你这里来; 所有小事件, 他们可以自己审判。这样, 你就轻省些, 他们也可以和你一同分担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