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九年十月十日, 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
2 "人子啊! 你要记下今天的日子, 因为巴比伦王就是在这一天围困耶路撒冷。
3 你要向这叛逆的民族设比喻, 对他们说: ‘主耶和华这样说: 把锅放在火上, 放好了, 就把水倒在锅里;
4 把肉块, 就是所有肥美的肉块, 腿肉和肩肉, 都放进锅里; 用上好的骨头把锅装满。
5 要选用羊群中最好的, 把柴堆放在锅底下, 使锅沸腾, 把骨头煮在锅中。
6 "‘因此, 主耶和华这样说: 流人血的城, 就是长锈的锅, 有祸了! 它的锈未曾除掉, 要把锅里的东西一块一块取出来, 不必为它们抽签。
7 因为她所流的血还在城中; 她把血泼在光滑的磐石上, 不是倒在地上, 被尘土掩盖。
8 我为了发烈怒, 好施行报应, 就把她的血倒在光滑的磐石上, 以致不得掩盖。
9 因此, 主耶和华这样说: 流人血的城, 有祸了! 我也必把柴堆加大。
10 你要多加柴枝, 点上火, 混和香料, 把肉煮烂, 使骨头烧焦;
11 然后把空锅放在炭火上, 使锅烧热, 使铜烧红, 使其中的污秽熔化, 使它的锈得以除净。
12 这锅真叫人疲累! 它厚厚的锈总没法除掉, 就是用火也不能除掉。
13 你的污秽就是淫荡。我想要洁净你, 你却不愿意洁净, 所以你的污秽再不能得到洁净, 直等到我向你发的烈怒止息。
14 我耶和华已经说了。时候到了, 我必成就; 我必不退缩, 必不顾惜, 也不改变心意; 我必照着你的所作所为审判你。这是主耶和华的宣告。’"
15 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
16 "人子啊! 我要打击你, 把你眼中所喜爱的夺去, 你却不可悲哀, 不可哭泣, 也不可流泪。
17 只可静默地叹息, 不可为死人哀悼; 你的头上仍要缠着头巾, 脚上仍要穿着鞋子; 你不可蒙着脸, 也不可吃为丧家预备的食物。"
18 于是我在早上对众人说了这事, 晚上我的妻子就死了; 次日早晨我就照着所吩咐我的行了。
19 众人问我: "你不告诉我们你这样行与我们有什么关系吗?"
20 我回答他们: "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
21 ‘你要告诉以色列家, 主耶和华这样说: 看哪! 我必使我的圣所被亵渎, 这圣所就是你们所夸耀的势力, 眼所喜爱的, 心中所爱惜的。你们遗下的儿女, 都必倒在刀下。
22 那时你们要照着我所行的去行; 你们不可蒙着脸, 也不可吃为丧家预备的食物。
23 你们的头上仍要缠着头巾, 脚上仍要穿着鞋子; 你们不可悲哀, 不可哭泣; 但你们必因自己的罪孽相对叹息, 衰弱而死。
24 以西结必成为你们的一个兆头; 凡他所行的, 将来你们也要照样行。这事来到, 你们就知道我是主耶和华。’
25 "人子啊! 我从他们中间夺去他们的堡垒、他们所喜欢的荣耀、他们眼所喜爱的、心所崇尚的和他们的儿女的时候,
26 岂没有逃脱的人来到你那里, 使你听见这事吗?
27 那时, 你要向逃脱的人开口说话, 不再作哑巴。你必成为他们的一个兆头。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