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Jos syyllinen tuomitaan ruoskittavaksi, tuomarin on määrättävä hänet maahan makaamaan, ja hänelle on tuomarin läsnä ollessa annettava niin monta ruoskaniskua kuin rikkomus edellyttää.
3 Iskuja saa antaa enintään neljäkymmentä, ei sen enempää; muuten maanmiehenne joutuu julkisesti häväistyksi.
6 Naisen synnyttämä esikoinen katsottakoon ensimmäisen miehen pojaksi, jotta hänen nimensä ei häviäisi Israelista.
7 Mutta jos joku ei halua ottaa veljensä leskeä vaimokseen, lesken on mentävä kaupungin portille vanhimpien luo ja sanottava: 'Lankoni kieltäytyy säilyttämästä veljensä nimeä Israelissa eikä halua solmia avioliittoa minun kanssani.'
8 Kaupungin vanhimpien on silloin kutsuttava mies puheilleen. Jos hän pysyy päätöksessään ja sanoo, ettei halua veljensä leskeä vaimokseen,
9 lesken on vanhimpien läsnä ollessa astuttava hänen eteensä, riisuttava sandaali hänen jalastaan, syljettävä häntä kasvoihin ja sanottava: 'Näin tehdään sille, joka ei turvaa veljensä suvun jatkumista.'
10 Siitä lähtien miehen perhettä nimitettäköön 'paljasjalan suvuksi'.
12 naista ei saa sääliä, vaan hänen kätensä on lyötävä ranteesta poikki.
14 Älkää pitäkö talossanne kahta erikokoista eefa-mittaa.
15 Teillä tulee olla oikean painoiset punnukset ja oikean kokoiset eefa- mitat, että saisitte elää vanhoiksi siinä maassa, jonka Herra, teidän Jumalanne, antaa teille.
16 Jokainen väärien punnusten ja väärien mittojen käyttäjä on Herralle iljetys.
18 Nähdessään, kuinka heikkoina ja näännyksissä te silloin olitte, he Jumalaa pelkäämättä surmasivat kaikki, jotka olivat jääneet teidän joukostanne jälkeen.
19 Kun Herra, teidän Jumalanne, on antanut teidän päästä rauhaan kaikista ympärillänne olevista vihollisista siinä maassa, jonka hän antaa omaksenne, pyyhkikää pois maan päältä amalekilaiset ja heidän muistonsakin. Älkää unohtako tätä.
1 人 若 有 爭 訟 、 來 聽 審 判 、 審 判 官 就 要 定 義 人 有 理 、 定 惡 人 有 罪 。
2 惡 人 若 該 受 責 打 、 審 判 官 就 要 叫 他 當 面 伏 在 地 上 、 按 著 他 的 罪 照 數 責 打 。
3 只 可 打 他 四 十 下 、 不 可 過 數 、 若 過 數 、 便 是 輕 賤 你 的 弟 兄 了 。
4 牛 在 場 上 踹 穀 的 時 候 、 不 可 籠 住 他 的 嘴 。
5 弟 兄 同 居 、 若 死 了 一 個 沒 有 兒 子 、 死 人 的 妻 不 可 出 嫁 外 人 、 他 丈 夫 的 兄 弟 當 盡 弟 兄 的 本 分 娶 他 為 妻 、 與 他 同 房 。
6 婦 人 生 的 長 子 必 歸 死 兄 的 名 下 、 免 得 他 的 名 在 以 色 列 中 塗 抹 了 。
7 那 人 若 不 願 意 娶 他 哥 哥 的 妻 、 他 哥 哥 的 妻 就 要 到 城 門 長 老 那 裡 說 、 我 丈 夫 的 兄 弟 不 肯 在 以 色 列 中 興 起 他 哥 哥 的 名 字 、 不 給 我 盡 弟 兄 的 本 分 。
8 本 城 的 長 老 就 要 召 那 人 來 問 他 、 他 若 執 意 說 、 我 不 願 意 娶 他 .
9 他 哥 哥 的 妻 就 要 當 著 長 老 到 那 人 的 跟 前 、 脫 了 他 的 鞋 、 吐 唾 沫 在 他 臉 上 、 說 、 凡 不 為 哥 哥 建 立 家 室 的 、 都 要 這 樣 待 他 。
10 在 以 色 列 中 、 他 的 名 必 稱 為 脫 鞋 之 家 。
11 若 有 二 人 爭 鬥 、 這 人 的 妻 近 前 來 、 要 救 他 丈 夫 脫 離 那 打 他 丈 夫 之 人 的 手 、 抓 住 那 人 的 下 體 .
12 就 要 砍 斷 婦 人 的 手 、 眼 不 可 顧 惜 他 。
13 你 囊 中 不 可 有 一 大 一 小 、 兩 樣 的 法 碼 。
14 你 家 裡 不 可 有 一 大 一 小 、 兩 樣 的 升 斗 。
15 當 用 對 準 公 平 的 法 碼 、 公 平 的 升 斗 、 這 樣 、 在 耶 和 華 你 神 所 賜 你 的 地 上 、 你 的 日 子 就 可 以 長 久 。
16 因 為 行 非 義 之 事 的 人 、 都 是 耶 和 華 你 神 所 憎 惡 的 。
17 你 要 記 念 你 們 出 埃 及 的 時 候 、 亞 瑪 力 人 在 路 上 怎 樣 待 你 。
18 他 們 在 路 上 遇 見 你 、 趁 你 疲 乏 困 倦 、 擊 殺 你 儘 後 邊 軟 弱 的 人 、 並 不 敬 畏 神 。
19 所 以 耶 和 華 你 神 使 你 不 被 四 圍 一 切 的 仇 敵 擾 亂 、 在 耶 和 華 你 神 賜 你 為 業 的 地 上 、 得 享 平 安 、 那 時 你 要 將 亞 瑪 力 的 名 號 、 從 天 下 塗 抹 了 . 不 可 忘 記 。